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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试卷一·只做好题
>>会计篇>>专题十五 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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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2023-05-10
关于以摊余成本计量问题
第三年末可以回售,为什么不是“收取+出售”而是以摊余成本计量
老师
2023-05-10
同学您好 问题收到,现回复如下: 可以这样理解:不管是到期收本收息,还是提前回售给发行人,管理的模式都是收取合同内的现金流量,而不是转卖等以其他方式赚取现金流。同时,合同内的现金流特征是,到期手本收息或提前收本,这两种方式都是具备本金加利息的现金流特征的,所以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希望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