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到,仔细研究后,帮助您解答如下:
以下是一些记忆方法帮助你区分不同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的决定:
一、分类记忆法
驳回申请的情况:
申请人认为税务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税务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以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可以理解为围绕 “职责问题”,要么没职责可履行,要么已经履行了,所以驳回申请。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这个比较直接,不符合条件自然驳回。
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决定的情况: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的。可以记为 “事实证据依据出问题” 就可能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
可决定变更的情况: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存在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或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可以理解为基本情况没问题但有小瑕疵或者原本有问题但复议后变清楚的可变更。
二、关键词记忆法
驳回申请:“无职责”“不符合条件”。
撤销等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据错误”。
可变更:“小瑕疵”“复议后变清楚”。
三、案例辅助记忆法
可以结合具体的税务行政复议案例来理解不同情况的处理决定。例如,假设一个企业认为税务机关没有及时退税是不履行法定职责而申请复议,结果发现税务机关根本没有退税的法定职责,这就是驳回申请的情况。通过实际案例的分析,能更好地理解和记忆不同决定的适用情形。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