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您好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是这样的:
一、 企业员工出差产生的飞机票、火车票、长途客车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相关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政策相关解读如下: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允许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抵扣范围:仅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
抵扣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 。
凭证开具时间:抵扣凭证的开具时间必须为2019年4月1日之后 。
旅客身份信息: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外,其他的旅客运输扣税凭证,都必须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票证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手写无效 。
抵扣税额计算: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二、该业务有两张火车发票,总金额为500元;按照政策
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金额为=500÷(1+9%)x 9% = 41.28
本业务还有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为 84.91
二者相加总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金额为 41.28+84.91=1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