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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布高会评审通知!答辩最早7月20日开始!限时8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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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 15:36:12

高级会计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学们注意,你该开始准备评审啦!近期,多地发布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赶紧跟斯尔教育小斯一起来看看你所在的地区都有哪些要求吧!

国管局高级会计评审通知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范围为国管局会计事务工作范围内的在职在岗会计人员。

二、申报条件申报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学历(学位)和资历、工作业绩与成果、专业理论成果等,具体要求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规定》为准,可以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www.ggj.gov.cn/kjw)查看。取得2021年度至202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参加本次评审。其中,对于取得2021年度考试合格证明且于2021年当年已参加过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的,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三、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申报人应当于7月8日至8月9日登录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进入职称评审系统的“高级会计师职称申报”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上传《个人承诺书》,并确保上传的相关材料清晰完整。不得填写或者上传涉密敏感信息。通过线上初审后,申报人应当用A4纸双面打印3份《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表》,并按要求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在“个人申请”栏用蓝黑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签名。(二)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对申报人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本单位主要公共场所或者内部办公系统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在申报表中填写公示情况。(三)材料报送。单位审核完成后,申报人可以在线预约材料报送时间,并于8月12日至8月23日按照预约时间将材料装入档案袋报送至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业务接待室(北京市海淀区北下关皂君庙4号院北楼东门一层;办公时间:8:30-11:30,14:00-17:30)。

(四)材料复核。国管局高评委办公室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评审。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材料要求申报人在线申报时应当按要求在系统内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继续教育学分记录以及“工作业绩与成果”、“专业理论成果”栏目对应的证明材料等作为附件。

申报人仅需报送如下纸质材料,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1.申报表原件3份。每份申报表中3个公章、2个骑缝章齐全。2.近期二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应当与申报表所粘贴照片同底,背面写清姓名,装入小塑料袋。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入牛皮纸材料袋,材料袋封面粘贴从系统中打印的“申报材料目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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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高级会计评审通知

一、参加人员

1.资格审核通过的三级岗申报人员。2.资格审核通过并已完成交费的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一)答辩时间

1.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时间:2024年7月20 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00

2.三级岗和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答辩时间:2024年7月21日上午08:30—12:00

3.答辩到达时间:参加上午答辩的申报人员,7:30前到达;参加下午答辩的申报人员,12:10前到达。

(二)答辩地点。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吉林省科技厅科研园,长春市繁荣路与前进大街交汇处,力旺广场3号门对面)。

三、答辩方式

本次答辩工作采用现场答辩方式,申报人员在7月15日14:00至7月16日16:00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快捷入口—会计系列高级职称”(http://czt.jl.gov.cn/ztzl/kjgl/)各层级申报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自主选择答辩时间,并记录好系统随机分配的答辩组别和顺序号。答辩预约截至时间前未登录系统的申报人员,视同自动放弃答辩评审。

四、其他要求1.答辩人员携带身份证和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原件1份,按照答辩时间、组别和顺序号参加答辩。2.每人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1分钟。联系电话:0431—88550893

河北高级会计评审通知

一、工作时间安排

(一)申报推荐数量备案。7月10日前完成职称申报推荐数量备案工作。

(二)申报推荐。7月11日至8月20日完成工作单位申报推荐及个人网上申报信息填报工作。

(三)资格审核。8月21日至9月22日完成职称申报材料资格审核工作。

(四)督导检查。9月23日至9月30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主管部门完成职称申报推荐和资格审核工作的督导抽查工作。

(五)材料提交。10月8日至10月12日完成申报资料的提交工作。

(六)评审工作。10月13日至11月22日各高级评审委员会完成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七)评审结果备案。11月30日前完成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备案工作。

二、申报人员范围

严格按照省职改办通知要求执行,档案在省人才服务中心存放,且在我省各类(含中直驻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政策规定的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和农民技术人员;与我省企事业单位签订工作协议1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在我省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柔性引进人才。

三、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工作由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人才中心审查上报三方面组成。具体审核推荐程序如下:

(一)申报人员如实申报。

(二)用人单位严格推荐。

(三)严格审核程序。我中心将对用人单位上报的材料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申报人员身份是否准确、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申报专业是否前后一致、填报信息和上传附件内容是否相同、填报单位名称是否规范、佐证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注明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退回;对于材料需要补充完善的,一次性告知;对弄虚作假或举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并在河北人才网公告。

上海高级会计评审通知

一、申报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含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后,在本市企事业单位中受聘会计师职务(岗位),并通过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拟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岗位)的在职人员。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受理申报(按规定已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申报时需提供《延长退休审批表》)。

*已通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可以参加本次评审。

二、申报方法2024年度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流程包括网上申报、资格审核、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缴费等环节。

(一)网上申报

1. 登录路径。申报人员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https://www.rsj.sh.gov.cn/zcps/zcpssb/)后,通过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扫码注册。相关申报流程及具体操作申报人员可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的登录页查看“操作手册下载”作为参考。

2. 申报要求。进入“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后,申报人员应根据操作提示及帮助,按照要求填写基本资料、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填写及有关证明资料上传完成后,应确认无误再提交。申报人员应确保上传附件不含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3. 时间要求。网上申报自2024年7月12日开始,至8月2日截止

4. 主送论文要求。申报人员需在“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 将其中一篇论文标注为主送论文。市高会评委会将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统一检测申报人员的主送论文,若论文检测未通过的,将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市高会评委会办公室将对申报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分配受理号,并通知申报人员提交书面材料和支付评审等费用。由于需要逐一审核、陆续分配受理号,请申报人员在完成网上申报后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通过“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中“评审进程查看”功能及时了解工作进程,市高会评委会办公室不采用电话通知。

(三)现场提交书面材料及缴费网上申报材料经审核通过并取得受理号后,申报人员应根据通知缴纳相关受理费和评审费,并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

1. 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详见附件);

(2)《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3份(纸型A4,可在网上“生成申报表”栏目自动生成)。

(3)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4)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5)送审论文、著作或相关专业科研课题;

(6)学历和学位、中级会计师等证书,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其中(5)、(6)可提交复印件,但需同时提供原件以供查验,查验完毕后,原件可现场退回。

2. 接收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不予受理。地点:中山西路2230号上海市会计学会。3. 缴费要求。按照短信通知要求进行转账付费,收费标准为受理费每人100元,评审费每人800元。

三、评审安排

市高会评委会将根据《评审办法》规定,按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其中,2024年10月将择期进行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届时未参加面试答辩的,视同放弃本次评审,将不予办理补面试答辩,所缴费用不予退回。

湖南高级会计评审通知

一、申报与评审方式

为确保既方便申报对象又确保评审安全,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业绩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业绩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网上申报审核途径具体如下:

(一)申报人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公众号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选择“首页-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评审-职称申报”;或登录“智慧人社”APP,选择“人才人事-职称申报”,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附件1)进行申报。涉密材料信息严禁网上填写提交。

(二)用人单位、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附件2)完成材料初审、形式审查等工作。

(三)市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使用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人社一体化业务经办平台,根据《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附件3)办理形式审查等业务。

(四)高评会组建单位点击进入湖南人社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网厅,使用智慧人社APP、CA电子证书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按照《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单位)》(附件2)完成材料复核、方案呈报、结果备案等工作。

二、申报与评审时间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省属高校、企业)于9月30日前完成参评人员线上资格审查材料的申报审核,并按要求按流程将审核结果提交至相应高评会。各地、各单位务必科学安排提交网上申报审核各环节具体时间。

(二)全省高级职称申报参评的业绩评审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4年第三季度最后2个工作日(即9月29日至30日)。为方便“一站式”申报和接收材料,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场所集中收取(另行通知)。

(三)参评材料中有关业绩、资质等的有效时间为材料报送截止日2024年9月30日(含),其后取得的学历、奖项、专利、论著及业绩成果等,不作为2024年度有效参评材料。

(四)系列(专业)高评会从10月开始组织评审,根据相关规定,评审结果备案时间为高评会投票表决日加5个公示工作日。为避免评审结果备案跨年度,各类高评会须在2024年12月15日(含)前完成评议投票工作。

(五)自主评审单位(含高校、医院、企业)、中小学教师系列、基层系列(教育、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报备的年度评审方案组织实施,请自行把握申报时间(可在9月前完成),应尽可能避免评审结果跨年度备案。

广西高级会计评审通知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区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

(一)高级会计师。

1.参加2022、2023、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全国成绩合格单的人员;

2.参加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自治区级成绩合格单且未申报2023年度会计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

3.参加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取得自治区级成绩合格单的人员。

(二)正高级会计师。

取得高级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高级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并符合《通知》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相关要求

(一)申报人思想政治、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学术成果以及破格申报等条件按照《通知》的相关条款执行。

(二)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采取评审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学历情况由用人单位或推荐单位通过个人档案、教育部学信网等方式进行核验。教育部学信网不能够查询到学历的需提供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人身份证号码应正确填写,因申报人填写错误导致关联材料无法查询或印证的,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五)申报人应完成会计行业及人社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六)申报人工作经历和身份性质由各级评委会所在职改办通过社保数据共享或向社保部门核实等方式核验。

(七)加强对学术成果审查核验。

三、时间安排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附件4《2024年度广西高级职称评审进度及时间安排表》,结合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实际,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及各级、各系列人事(职改)部门汇总审核、呈报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8:00起至2024年8月31日18:00止,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予以受理。

四、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原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收取380元,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收取450元。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请申报人在材料提交后及时关注系统流程进度,当申报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申报人即可登录广西非税收入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czt.gxzf.gov.cn:11443/public-service-web/#/home)完成缴款。缴费完成才表示本次材料报送成功,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本次职称申报。

其他地区的高会评审要求以所在地区的官方要求为准,大家可以多多关注财政厅通知,小斯收到新消息也会通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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