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会计行业中,持续的职业教育显得尤为重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不仅是提升专业素养的必要步骤,也是确保职业资格和从业水平的关键。斯尔带来的以下内容,将详细解答有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职称证书及继续教育相关的问题,为从事会计工作的同仁提供全面的指导和帮助。
问题1:哪些人需要进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回答: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即会计职称证书,包括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和高级会计职称,即持有会计职称证书的人员都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2)虽然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但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
问题2:报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否必须完成继续教育?
回答: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是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依据之一。报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应首先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否则,系统比对报名资格时无法通过,从而无法报名参加考试。
问题3: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是否可以折算为继续教育学分,如何办理?
回答: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且通过一科以上(含一科)考试,可以折算90学分,从而抵免考试所在年度的继续教育。
参加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抵免手续由市财政局统一办理,会计人员无需到现场办理。
问题4:会计人员首次参加继续教育,应当注意什么?
回答:会计人员首次参加继续教育之前,应先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7个工作日后方可参加继续教育。
问题5:继续教育内容与形式?
回答:(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①公需科目包括会计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会计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②专业科目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的通知执行。
(2)会计人员可自行选择以下几种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①参加公示在“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社会培训机构进行网络或者面授课程学习。
②参加具备培训条件的市、区主管部门(总公司)组织的各项专业培训学习。
③参加财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会计专业及公需科目相关培训。
④参加北京市财政局组织的会计人员知识竞赛等活动。
⑤其他可折算继续教育学分的方式。
问题6:如何将外省市已完成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录在本市进行补登记?
回答:会计人员将外省已完成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录进行补登记,可通过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凭外省市主管继续教育部门提供的继续教育完成书面证明,或官网截屏(需提供具体网址,登录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以便核实),或网络机构证明(需补充该机构为该省市继续教育指定机构的证明),在“继续教育抵免申请”模块提交补登记申请。
实操课程正在火爆售卖中
✅讲5个月的完整业务
✅学14个财会必备技能
✅练12大财务实操系统
助力会计小白迅速入门至上岗!
点击链接立即购买>>>会计实操骨干计划_斯尔教育 (sieredu.com)
考生们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斯尔规划师】的微信哦~最新资讯、备考干货、学习资料一键g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