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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房产税常见问答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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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10:19:17

房产税常见问答解析,快来跟斯尔一起码住!

一、我购买的是商住两用房,仅作为居住使用,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5条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二、我们单位既有自用的办公用房,也有出租的房产,房产税应如何计算?

对于自用房产,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京政发(2016)24号)第1条的规定,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对于出租房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3条、第4条的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三、房产税什么时候缴纳?

①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②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③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④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⑤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⑥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⑦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四、我们公司税种认定中没有房产税,我该如何申报房产税呢?

房产税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

房产税申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界面,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税源采集】一【新增】,填写纳税人基础信息和房屋基础信息后点击【保存】即可完成对房源信息的增加,在此基础上点击【维护明细信息】进入维护明细信息界面,填写房屋相应信息。若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点击【增行进行维护,点击【保存】,完成从价计征房源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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